2011年陕西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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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


    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在全省集中开展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总结推广“民情直通车”、“民情恳谈会”等做法和经验,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和保障群众权益制度。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规定,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着力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厉行节约的规定和财经纪律,着力纠正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行为;加大治理部分干部庸懒散工作力度,着力纠正敷衍了事、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纠正奉迎讨好、互相吹捧、好人主义等不良风气,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


    扎实推进农村、企业、高等学校、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扎实开展清产核资,加大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坚决查处和纠正通过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获取非法利益等行为。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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