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提升预防腐败科学化水平
中共宝鸡市纪委 宝鸡市监察局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2008年以来,我们围绕制约和监督权力这一重大课题,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历经试点起步、逐步推广、深入实施三个阶段,初步建立了“以超前防范为核心、以风险监控为关键、以科学管理为手段”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全市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
一、 夯实基础,构筑廉政风险防控新机制
市委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出了“全面推行、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市纪委成立了领导小组,下发了《实施意见》,连续5年将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进行部署。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紧扣主题,抓住关键,全面推进。目前,市级部门实现了全覆盖,县级推行面达到了92%。
一是核准廉政风险。查是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基础。我们要求全面清权、科学定权、严格核权,确保党员干部把风险找准、把诱惑看清。各单位依据“三定方案”核定的职能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每个部门的职责、每个岗位的权限和运行流程进行梳理审查,确认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摸清底数,完善目录。采取“个人自查亮底、同志互查补缺、领导点题纠偏”等方法,重点查找岗位职责、制度机制、社会环境等三类风险点,经反复论证、组织确认后公示、备案。市纪委先后对43个单位上报的风险点集体会诊,严格审定,删减了735个“夹生”风险事项,杜绝了庸俗化,防范了扩大化。据统计,98个市级部门查找风险点1894个,12个县区查找风险点3140个。
二是构筑制度防线。防是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核心。我们指导各单位抓本溯源,优化权力配置,科学设定制度,细化运行流程,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对掌管人、财、物等容易发生腐败行为的岗位,划定权力边界“红线”,变一人管理为两人制约、多岗位(多部门)制衡。对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依据廉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科学划定风险等级。根据排查界定出的风险点的多少、发生机率及危害程度,将风险等级确定为A、B、C三级,进行提前预警;对确定的风险点,依据岗位职责,优化各项制度,抓好细节配套,确保各项权力真约束、好操作、易执行、能监督。市国土局汲取以往发案教训,紧扣土地勘察、管理等重点环节,健全完善了12项管理制度。市财政局对编制预算、资金拨付、预算追加等8个方面的17个风险点,按照岗位、职能、权限,分别制定出权责统一的无缝隙工作程序,纠正越权处理问题14个,清理归并资金专户91个,消除风险苗头57个。
三是落实防控措施。控是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关键。我们坚持岗位自控、行业内控和组织管控三管齐下、同步监管,要求每名干部都要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建立《廉政档案》,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评议。督促各单位依托纪检监察网、党务政务公开栏、内部局域网等,对查找的风险点、监控措施和各项制度,向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公开公示。地税、公安、人社等系统积极推行一厅式办公、电子政务、网络考核、工作质量现场电子测评、行政执法实时监管等措施,保证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各级党政组织自觉把廉政风险防控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问责问效,共对68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形成了有效的落实督查机制。
二、突出重点,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坚持把深化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与破解现实难题有机结合,以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风险防控的新突破,带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健全完善,努力取得重点施治、综合防控的良好效果。
一是在监督对象上,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防控重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是权力的拥有者,也是廉政风险的“聚焦点”。我们从2008年起在全市推行了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通过科学界定“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健全了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促进了民主集中制的有效落实。今年,我们又在15个单位试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和建设项目制度,在8个县区推行财务“双审双签”制度,在扶风县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加强重要节点、重点时段的廉政预警,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今年以来,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实施警示训诫 316人,其中警示提醒241人、诫勉督导56人、责令纠错19人,涉及县处级干部11人。
二是在监控方式上,积极推广“制度+科技”模式。市纪委在市行政服务大厅建立了电子监察监控平台,对28个驻厅单位138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全过程动态监控,较好地解决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市工商局研发了集执法管理、风险防范、效能监察、绩效考核为一体的综合防控管理系统,通过指标设定、流程再造、实时动态监控、考核数据自动生成,实现了事事都有监督,时时都在考核,这一做法,目前已经、推广到了全市12个系统。
三是在重点领域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我们将其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2009年以来,建立工程项目台账,滚动排查重大建设项目2266个,督促整改问题496个。针对发现问题,推行建设项目廉政准入、廉政责任书、派驻监察组等制度,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关键环节全程监督,保证了工程质量安全和资金安全。结合实际,出台了《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的规定》、《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完善了防范监管制度。依托市县政府网站,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工程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平台,要求县区和市级部门在5个工作日之内,将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等8个方面的基本信息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各方面监督。目前,已发布各类项目信息1000多条。
三、务求实效,提升预防腐败工作整体水平
几年以来的实践证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顺利实施,搭建起了廉政风险预警、有效防治腐败的制度平台,增强了每一个单项制度的包容度和针对性,提升了制度与制度之间的关联度和系统性,促进了反腐倡廉机制建设的实质性突破。
一是内控机制提升了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廉政风险防控,通过公职人员人人查找廉政风险,个个制定防范措施,监督对象从“客体”变成“主体”,由被动转为主动,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制度认同感和执行的自觉性得到提高。各单位结合实行廉政风险防范,普遍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把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置于动态监控之下,基本实现了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的要求,基层干部称之为“环环搞诊断、人人抓防范、项项有检验”。
二是动态监督促进了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各单位把行政管理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把廉政风险查到点、惩防体系建到岗,构筑起“岗位履职有标准、防控管理有措施、问责追究有依据”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促进了监督工作由辨析是非向精细管理、由单向倡导向全员参与、由事后查处向同步监督、由被动预防向机制约束的“四大转变”,形成了动态、开放、科学的权力运行约束机制。
三是主动防范保障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我市在重大事项决策、重点项目建设、重要工作推进中同步推行风险防范机制,带动突出问题的治理,遏制了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势头。群众对县以上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从2008年的101件下降到2011年72件,领导干部年终考核优秀率提升了5个百分点。
虽然我市围绕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作了一些工作,但在一些单位仍存在着业务工作与风险管理结合不紧,风险点查找不实,程序设计繁琐,防控制度落实不力等问题。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落实省纪委工作部署,虚心学习借鉴兄弟地市的成功经验,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