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开展情况的汇报
(驻省财政厅纪检组)
一、风险防控管理主要工作和进展情况
财政部门掌握着重要的公共资源,加强财政部门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预防腐败问题发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按照中省纪委要求,统一部署,在全省财政系统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并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工作中注重坚持“三个结合”,狠抓“三个环节”,做到“三个到位”,财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坚持“三个结合”。工作中,我们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和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相结合。从2009年开始全国财政系统开展了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我们在前三年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找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促进了财政权力的规范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和防止利益冲突工作相结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全省财政纪检监察系统,认真研究财政部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形成了《关于财政部门防止利益冲突的调研报告》,并在全国财政防止利益冲突研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建立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同推进财政改革和管理相结合,将廉政风险防控寓于财政改革的总体设计中,与财政改革和源头治理相结合;融入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中,推进财政监管和科学管理;贯穿到财政干部教育管理中,增强财政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贯穿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明确廉政风险防控责任。通过一年多来的扎实工作,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廉政风险防控能力、财政的科学管理水平都得到了加强。
二是狠抓“三个环节”。抓排查风险环节。工作中我们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围绕公共财政权力运行,以岗位职责为主线,通过自己查、领导点、案例分析、内部论证、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等方式,全面排查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问题。组织认真分析了近五年来发生在我省财政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件,探索案发规律,从中全面查找了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抓制定防控措施环节。根据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按照”有效、管用、便于操作”的总要求,制定了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处的防控措施。形成了《陕西省财政厅处室、单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陕西省财政厅处室、单位重点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抓组织论证评审环节。聘请了财政部、省纪委、省预防腐败局、省委党校和厅法规处、预算处、国库处、监督局等厅内外专家,对各处室单位的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进行评审。通过“两上两下”,形成我厅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目录。
三是做到“三个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建立了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统一研究部署,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监督局、人事处、监察室相互协调配合,各处室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同时确定一名副职领导担任本处室、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联络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为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思想发动到位。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制定了《陕西省财政厅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进行思想动员和工作培训。工作落实到位。年初,召开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工作会,对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推动各项措施落实。7月份,召开了全省财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推进会,交流了各市区、各处室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对全省财政系统开展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8月份,召开了厅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专题会,分析形势,对下一步开展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11月,又分别召开厅机关和各市区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汇报座谈会,交流汇报了各处室单位风险排查阶段的任务完成情况和各市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情况,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主要做法和成效
财政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长期抓的一项基础工作。工作中我们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融入财政改革,与源头治理相结合;融入财政业务工作,与财政监管相结合;融入干部管理教育,与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从财政资金分配、监管和有效使用方面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取得了初步效果。
(一)着眼在“切的准”、“分的公”上动脑筋,实现了财政资金的科学分配
1、建立部门预算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部门预算定员定额标准体系,根据职能和担负任务分类确定部门公用经费支出。目前我省省、市、县三级已全面实施了部门预算,细化了预算编制。省级建立了部门分类和定员定额标准体系,按照定额项目,依据人员、车辆编制等核定单位公用经费总额,增强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压缩了财政部门预算分配的自由裁量权。
2、实行专项资金的“项目库”管理。坚持资金下拨,制度先行,凡使用财政资金必须首先要有使用办法,实行“一类资金,一个办法”,。设立专项资金项目库,建立项目评审和储备制度,实行项目滚动管理,完善专家评审论证、项目咨询、公开听证和网上竞标等方式确定项目,并积极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在财政投资工程项目中实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减少了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廉政风险,节约21%的财政资金,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推行转移支付的“公式法”分配。近年来,省财政不断改进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在省对市县的各类转移支付分配中,通过制定科学的资金分配办法,坚持采用“公式法”和“因素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避免了人为干扰,杜绝了权力寻租,有效减少了各市县跑省里争取资金的现象。“公式法”使用的目的在于实现资金分配的规范化,“因素法”则实现了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客观公正性。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市县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均衡性转移支付从2007年的81.56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259.21亿元,提高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积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实行省对市县激励约束考核奖补等措施,充分调动了市县抓收入、促发展、强管理的积极性。
(二)重点在“管得住”、“用得好”上求突破,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是财政国库管理的基石和内在要求,2002年起,省财政开始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行部门用钱,财政支付,减少了单位账户,摒弃了中间环节,提高了运行效率,防止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诱发腐败等问题的发生。截止目前,省级所有主管部门及641个基层单位已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11个市(区)本级和107个区县已经全部推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强账户管理,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推进公务卡消费改革、农民补助资金“一卡通”、集散账户改革,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1、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这项改革被列为我省反腐倡廉重大制度创新之一,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受到中纪委的充分肯定。建成了以陕西政府采购网为平台,以网上申报、网上采购为主要内容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整个采购流程实现了“电子化管理、透明化运行、规范化操作、便捷化服务”,目前,省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从申报、审批、公告到组织实施,已全部在网上进行,省级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正在推广实施。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防止了人为因素影响。
2、推行公务卡消费管理。推行公务卡消费用卡结算,各预算单位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改为通过公务卡方式支付,减少现金使用,避免现金支付方式下存在的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长期借用公款等违规行为,实现对公务小额支出的全程监控。省本级2007年开始试点,截止2011年底,省级所有预算单位已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累计发放公务卡2万多张,办理还款业务151,423笔,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还款,37,000万元,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同时,出台了《陕西省省级公务卡结算强制消费目录》,明确了强制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有效控制了现金流量和现金风险。对于实现公务消费透明化,从源头防治公务消费腐败,堵塞现金支付漏洞,建立操作规范、信息透明、监控有力的公务支出管理新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3、推行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自09年以来积极推进“一折通”惠农补贴发放方式改革,已将粮食直补、棉花良种等9种补贴纳入“一折通”发放。完善了惠农补贴网络信息系统,使为惠农补贴发放工作奠定了良好的信息平台,实现了补贴资金全封闭运行,有效防止了惠农补贴发放中的廉政风险。
4、推行专户资金集散账户管理。省级推进财政集散账户改革,撤销了开设在各银行的财政专户88个,建立了财政集散账户,把存储商业银行财政资金额度,与各银行支持当地经济挂钩,设立商业银行贷款额度、服务态度等指标体系,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我省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彻底解决了财政专户设置过多的问题。建立了对商业银行的评价激励机制,有效利用了专户沉淀资金撬动银行信贷资金支持我省经济发展,有效防止了商业银行揽储中不正当竞争和可能出现的不廉洁行为。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接受商业银行揽储贿赂,受贿上千万案件发生后,更加凸显了我们推行的公开、公正的财政集散户管理的必要性。
(三)努力在“会监督”、“真监督”上下功夫,切实保障了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
1、实行“阳光财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财政信息公开是公共财政的客观要求。按照省政府的部署,2011年我省在商务厅、民政厅、农业厅等10个部门进行省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继北京之后,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部门“三公”经费公开试点,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良好反响,受到温家宝总理的点名表扬。2012年,省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等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细化到“项”级科目,43个一级预算单位向省人大报送了部门预算,并及时在各自网站公开。建立了财政信息公开目录,将财政审批项目在网上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实行项目公开竞争、专家论证,和项目审批权下放改革。
2、实施动态监控,进行“全流程”监督。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全面跟踪财政资金的每个具体收付环节,动态监控支付的详细交易记录,自动阻止可疑支付行为,及时发现、核实、纠正资金支付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单位规范使用财政资金,让财政资金在全程监控下操作运行,减少人为影响,避免权力寻租。目前已在全省财政系统初步建立了“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和“财政专项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将省级所有预算单位,以及部分财政专项资金纳入监控范围,厅党组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深入推进,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有效防止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诱发腐败等问题的发生。
3、整合监督力量,强化内部控制。整合扩大了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强化财政监督专业力量,制定了《陕西省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制度办法,由人事和纪检监察机构安排,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具体实施,将财政监督与执法监察有效结合起来,每年对三分之一的处室单位进行内部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在财政收支、审批事项、制度建设和日常财务管理等工作中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了内部控制,建立了380多项内控制度,堵塞了管理漏洞,有效防止了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将纪检监督融入到具体业务工作之中,建立派驻机构组成人员与业务处室对口工作联系制度,通过参与有关工作会议和组织活动,与对口联系单位保持沟通和联系,了解掌握各单位围绕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内部管理等加强制度建设情况,工作规则、内控机制等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对财政有关业务政策执行和有关重大支出进行直接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两张皮和监督难的问题,有效防止财政干部不出问题,少出问题,不出大的问题。
总之,建立财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我们的体会是,一定要要领导重视,一定要要突出重点,一定要把工作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