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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结合陕西实际,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本网特开设“秦风论坛”专栏。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系的实践与思考
法拉索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指出,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是管党治党责任的两个重要方面,二者是一个有机整体,相互联系、相互依存。

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在各级党委(党组),第一责任人是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居于主导地位,发挥统一领导、总揽全局作用,主要体现在谋划部署、全面领导和策划组织,是基础、是前提;党委(党组)书记是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是一个地区、部门单位政治生态的“风向标”,发挥示范引领、把握方向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各项工作的亲自领办、引办和督办,是关键、是核心;纪委监委承担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协同推进、追责问责,是保障、是手段。

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是否能够有效落实,关键在于“三个责任”能否贯通联动、相互促进,能否一体推进、一体落实。

主体责任对监督责任的履行有引领和推动作用

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不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就会没有方向、失去底气、缺乏后盾,监督责任履行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出现监督乏力。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时,首先要对本单位、本地区、本系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检查、考评考核,作为经常性工作推动,形成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局面。如此一来,纪委的监督才会有方向、有目标。其次,不能把从严治党责任全部推给纪委,要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任务,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形成工作合力。例如,通过“四个清单”(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廉政风险点防控清单、提醒督办清单),明确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班子分管领导等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之间的界限。再次,要积极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把“严”的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释放不敢腐的震慑,提升监督质效。

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履行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

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不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就难以有效履行,“一岗双责”就会流于形式,监督责任也会空转。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尽责,真正把党委管党治党的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新局面。一要常听常讲。要经常性听取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的汇报、意见建议。二要细问细抓。党委 (党组)书记必须要有强烈的担当意识、尽责意识、落实意识,履行主体责任“不甩手”,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多了解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职责履行情况、干部思想作风情况等,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三要态度鲜明。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坚决支持纪委监委查处重大、典型案件。如果党委(党组)书记对正风反腐态度不坚决,甚至态度暧昧,那么监督工作的力度、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四要示范带头。党委(党组)书记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引领作用,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要求,遵守廉政准则,带头遵守八项规定精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监督责任对主体责任的落实有协助和保障作用

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主要体现为推动协调各方,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不落实,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履责质效就难以保障。应当注重从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入手,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机联动和协同。在工作中,可以推行“廉情抄告制度”“‘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等制度,针对信访举报、专项检查、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性问题,对党委(党组)书记或分管领导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要压紧压实常态化推进廉政教育主体责任,每逢节假日前,纪委应及时督促单位党委(党组)对干部进行廉洁过节教育,对管钱、管物、管事等关键岗位的干部进行重点廉政提醒。

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共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落实。(作者系宝鸡市渭滨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